梅溪湖国际新城2024年度土地价值评估服务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1

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对梅溪湖国际新城2024年度土地价值评估服务进行采购,现采用公开征集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梅溪湖国际新城2024年度土地价值评估服务。

2.采购人: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

3.计费标准:

土地评估值基准费率

序号

土地评估值

基准费率‰)

1

100万元及以下

5

2

100万元以上--500万元

3

3

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

2

4

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

1.2

5

5000万元以上--1亿元

0.6

6

1亿元以上

0.1

备注:

(1)土地评估收费实行分段累进制计算,收费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计;

(2)计费基数:按宗地评估值计费;

(3)涉及证券相关业务或外国、港澳台地区事务所合作办理业务的收费,可与委托方协商增加收费;

(4)根据评估目的和委托人要求,先出具预评估报告的,委托人可根据项目大小及工作难度支付20%30%的预评估费,出具正式评估报告时,再付清剩余评估费;

(5)收费标准可在30%的幅度内上下浮动。但对特困企业、国有企业破产的法定土地评估,收费标准可下浮50%;

(6)其他土地估价业务收费参照此标准办理。

折扣率:依据业务内容和基准费率计算取费基准价,依下表取费基准价所属区间及对应折扣率计费。

取费基准价

5万元及以下

5--10万元(含)

10万元以上

对应折扣率

0.6

0.5

0.4

备注:为保证取费的严谨性,按照上表进行取费计算时,若本区间计费基准价对应计算出的土地评估费高于上一级区间计费基准价下限值对应的土地评估费,则按上一级区间计费基准价下限值对应的土地评估费计取。

计算公式:土地评估收费=取费基准×折扣率

4.服务内容:根据河北耿源发展集团、河北耿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关于梅溪湖2024年度出让划拨、资产盘活、设计建设及历史遗留问题部署及计划,依据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规范标准要求,以委托方土地挂牌出让、协议出让、支付土地成本后划拨、支付成本后收储等为目的,受托方针对目标地块进行土地价值评估,评估方法包括但不限于成本法价值、收益法价值、市场法价值、基准价格等,评估成果包括但不限于限期出具预评估函、出具正式报告并完成备案(纸质版三册及电子版文件,含技术报告一册、结果报告两册)等甲方要求内容。

5.服务期限:1年,每次委托方出具正式书面委托函且提供土地价值评估所需的必要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受托方出具委托方需求的评估成果。

二、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1.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1.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报名单位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1.4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1.5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需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资格审查时间。

2.特定资格条件:

2.1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文件。

2.2供应商近三年内(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36个月)承担过一个土地价值评估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三、征集工作进度安排

1.报名阶段: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有意参加本项目征集的供应商于2024年2月21日—2024年3月1日将本公告第二款中的资格条件资料PDF文件(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419912035@qq.com(电子邮件中需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2.抽取原则:

2.1若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5家,随机抽取5家;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5家,全部进入下一阶段招采。

2.2进入下一阶段招采的供应商,若有放弃投标的,少于3家供应商则从其余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随机补抽(仅允许补抽一次)。补抽一次后仍有供应商放弃投标的,则资格审查合格且未放弃投标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的招采活动。

2.3若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按照河北耿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将其列入耿源发展集团供应商黑名单。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环湖路1177号耿源发展集团大厦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319-21869014

责编:邹彦男

来源:耿源发展集团